• 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資訊 > 行業新聞 > 詳細內容

    關于印發《湖北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規則(試行)》的通知

    廣東建筑工業化展     2017-07-14     1422

     ?

    來源:湖北省住建廳


     

    鄂建文〔201743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住建委,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6〕71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7〕17號)等文件要求,規范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工作,支撐相關政策落地實施,省住建廳制定了《湖北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規則(試行)》(以下簡稱《計算規則》)。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71

    附:

     

    湖北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規則(試行)

     

    一、適用范圍

    本《計算規則》適用于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與裝配式鋼結構建筑。木結構建筑裝配率計算可參照執行。

    各地方人民政府及相關責任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在裝配式建筑土地供應、項目報建、圖紙審查、竣工驗收等環節,應按《計算規則》控制和落實裝配式建筑單體裝配率指標要求。

    本《計算規則》自發文之日起實施。

    二、一般規定

    (一)本《計算規則》中的裝配率是指單體建筑±0.000標高以上的承重構件、樓(屋)蓋構件、外圍護墻體、內隔墻體與建筑裝修滿足裝配式要求的綜合比例。

    (二)裝配式建筑的裝配率計算應以單體建筑作為計算單元,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一般情況下,單體建筑應按項目規劃批準文件的建筑編號確認。

    2.對于主樓帶有裙房的建筑項目,當裙房總建筑面積不小于5000平方米時,主樓和裙房可分別按不同的單體建筑進行計算,主樓與裙房可按主樓標準層正投影范圍確認分界。

    3.對于層數為三層及以下,且地上建筑面積不超過500平方米的單棟建筑,可形成建筑組團共同作為計算單元。

    三、裝配式建筑裝配率應滿足下列條件:

    1.裝配式混凝土結構建筑裝配率不低于50%。

    2.裝配式鋼結構建筑裝配率不低于60%。

    其中:

    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豎向承重構件主要采用混凝土材料時,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50%;主要采用金屬材料及鋼-混凝土組合材料時,應全部采用預制部品部件。

    樓(屋)蓋構件中裝配式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70%。

    外圍護墻采用非砌筑類型墻體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80%。

    分戶墻、內隔墻采用非砌筑類型墻體的應用比例不應低于50%。

    建筑裝修率不小于50%。

    四、計算方法

    1.裝配率計算方法:裝配式建筑的裝配率應根據表1中相關參數,按下列公式進行計算:

     

     

    表1  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表

    指標項

    指標要求

    權重系數

    承重結構構件

    柱、支撐、承重墻、延性墻板等豎向承重構件

    主要為混凝土材料Q1

    比例≥50%

    0.30

    主要為金屬材料及鋼-混凝土組合材料Q2

    比例=100%

    樓(屋)蓋構件

    梁、板、樓梯、陽臺、空調板等Q3

    比例≥70%

    0.20

    非承重構件

    非砌筑外圍護墻Q4

    比例≥80%

    0.15

    非砌筑分戶墻、內隔墻Q5

    比例≥50%

    0.15

    建筑裝修

    固定面裝修Q6

    建筑裝修率≥50%

    0.10

    設備設施Q7

    0.10

    注:

    (1)上表所述鋼-混凝土組合材料主要是指以鋼管作鋼外模,現場內灌混凝土并最終由鋼材與混凝土協同整體受力的材料形式,不包括無外包鋼管的勁性鋼骨混凝土材料。

    (2)非砌筑類型墻體包括采用各種中大型板材、幕墻及復合材料的成品或半成品復合墻體等,滿足工廠生產、現場安裝、以“干法”施工為主的要求。

    (3)建筑裝修為相關功能空間的固定面裝修和設備設施部分或全部安裝完成,達到一定建筑使用功能和建筑性能的狀態。其中固定面裝修一般是指不可移動或者不可或缺的裝修物件或項目,常見的有地板、吊頂、門窗、不可移動櫥柜、內外墻面處理等。

    2.豎向承重構件應用比例計算方法:

    (1)豎向承重構件主要為混凝土材料時,按下列公式進行計算:

    Q1=V1/V×100%

    式中:Q1──豎向承重構件中采用混凝土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

    V1──建筑±0.000標高以上,豎向承重構件中列入裝配方式計算的現澆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體積之和;

    V──建筑±0.000標高以上,豎向承重構件混凝土總體積。

    注:

    對于剪力墻結構,預制剪力墻板之間的后澆段的尺寸滿足圖1所示要求時,該部分現澆混凝土可計入V1中(尺寸超出圖中限值時,超出部分不予考慮),預制剪力墻板布置區域的水平現澆帶(圈梁)部分現澆混凝土可計入V1中。

    對于框架結構,預制框架柱在梁柱節點區連接時,梁柱節點區的現澆混凝土可計入V1預制框架柱在柱身范圍內連接時,連接區長度尺寸不大于柱截面寬度和高度的較小值時,連接區現澆混凝土可計入V1中。

    l1l2l3l4表示現澆混凝土后澆帶長度;bw表示現澆混凝土后澆帶厚度

    1—后澆段;2—預制剪力墻板

    圖1 預制剪力墻板間后澆段現澆混凝土計入裝配的允許尺寸示意圖

    (2)豎向承重構件為金屬材料及鋼-混凝土組合材料時,按下列公式計算:

    Q2 =L2/Ls×100%

    式中:Q2──豎向承重構件中采用金屬材料及鋼-混凝土組合材料部分的應用比例。

    L2──建筑±0.000標高以上,豎向承重構件中采用金屬材料或鋼-混凝土組合材料部分構件長度和現場對接區段長度之和。

    Ls── 建筑±0.000標高以上,所有豎向承重構件計算總長度。

    3.樓(屋)蓋結構應用裝配式部品部件的比例,應根據覆蓋面積按下列公式計算:

    Q3=A3/Alg×100%

    式中:Q3──樓(屋)蓋結構中采用裝配式部品部件的應用比例。

          A3──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預制樓(屋)蓋構件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包含梁、板、樓梯、陽臺、空調板等)。

    Alg──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水平投影面積之和。

    注:

    梁對于混凝土結構主要為預制混凝土梁,對于鋼結構主要為鋼梁;板對于混凝土結構可采用疊合樓板、預制樓板、密肋樓板等免支模或采用定型模板的樓板形式,對于鋼結構可采用壓型鋼板組合樓板、鋼筋桁架樓承板等可實現現場免支模的樓板形式;樓梯可采用預制混凝土樓梯或鋼樓梯;對于疊合樓板類型,預制底板采用整體式拼縫的寬度尺寸不大于400mm時,該部分的水平投影面積可計入A3中。

    4.外圍護墻應用非砌筑墻體的比例,應根據其外表面積按下列公式計算:

    Q4 =A4/Awq×100%

    式中:Q4──外圍護墻中采用非砌筑墻體的應用比例。

          A4──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外圍護墻采用非砌筑墻體的外表面積之和,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

         Awq──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外圍護墻外表面積之和,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

    5.分戶墻、內隔墻應用非砌筑墻體的比例,應根據其表面積按下列公式計算:

    Q5=A5/Anq×100%

    式中:Q5──分戶墻、內隔墻采用非砌筑做法的應用比例。

         A5──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分戶墻、內隔墻采用非砌筑做法墻體的表面積之和,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

         Anq──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分戶墻、內隔墻表面積之和,計算時可不扣除門、窗及預留洞口等的面積。

    6.建筑裝修率應按如下公式計算:

     

    (1)固定面裝修比例按下式計算:

    Q6=A6/Azx×100%

    式中:Q6──建筑固定面裝修比例。

          A6──建筑±0.000標高以上,樓板、墻體等裝修區域表面面積之和。樓板有板頂和板底之分,墻體有內側與外側之分。

    Azx──建筑±0.000標高以上,建筑應裝修區域表面面積之和。

    樓板有板頂與板底之分,墻體有內側與外側之分。

    注:

    對于不同建筑類型的裝飾裝修,其內容和要求允許客觀上存在差異。

    對于教育、醫療、住宅等建筑類型,在設計階段即可明確建筑功能空間對使用和性能的要求及標準。其所有區域均視為可裝修區域。

    對于辦公、商業等建筑類型,其內部部分使用空間需根據承租方或購買方要求進行確定時,應將建筑公共區域視為可裝修區域。

    (2)設備設施比例按下式計算:

    Q7=La+Lb+Lc)/L×100%

    式中:Q7──設備設施比例;

          La──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電氣專業管線預埋于部品部件及管線與結構分離的長度;

          Lb──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給(排)水專業管線在預埋于部品部件及管線與結構分離的長度;

          Lc──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采暖專業管線在預埋于部品部件及管線與結構分離的長度;

          L──建筑±0.000標高以上,各樓層參與計算管線類型的總長度。

    注:

    納入管線計算的專業應包括電氣(強電、弱電、通信等)、給(排)水和采暖等。

    當相關專業管線采用預埋(或管道預設)的形式形成整體時,計算時應準予考慮。

    敷設于地面架空層、非承重墻體空腔和吊頂內的管線可認定為管線與結構分離。

    管線計算范圍應取樓層或單元公共管道井之外的管線長度。


     

    (歡迎各大媒體轉載,全面宣傳推廣裝配式建筑!轉載請注明出處)

    ·聯系方式·

     

    參展、參會、贊助:

    盧    毅  電話:020-61198842    QQ:2313332690

    殷    鋒  電話:020-62139606    QQ:1684672007

    梁建林  電話:020-62139604    QQ:516165433

    朱滿玉  電話:020-62139610    QQ:3544579318

    王璟亮  電話:020-62139621    QQ:3428748448

     

    媒體推廣/參觀預約:

    江彩霞  電話:020-62139617    QQ:3197096891 

    沙    莎  電話:020-61198862    QQ:3533190044 


    020-22093641 zlexpo@zlexpo.org 留言咨詢 參展聯絡 參觀聯絡 參展聯絡
     

    首 頁 展會概況 展商服務 觀眾服務 預約參觀 線上參展 新聞資訊 合作媒體 聯系我們 高峰論壇 資料下載 English

    導航
  • 500av导航大全精品